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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电以旧换新 第十二章 附则

August 16, 2009 | tags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   | vi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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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五十九条 试点省市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实施细则。

 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 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、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环境保护部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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